2016-06-01 09:38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天(1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說,光洋科前董事長造假,彰銀等聯貸銀行居然還繼續「挺」光洋科,且光洋科是上櫃公司,光洋科長期造假,他質疑,管理上櫃公司的櫃買中心居然沒有發現造假,不知道是怎麼監督的。

金管會主委丁克華答覆時說,櫃買中心有對各公司做長期監督,但光洋科這件事,據金管會了解,是該公司擁有的黃金被底下承辦人員盜賣,後來發現案情不止如此,似乎該公司還有做相關投資期貨產生損失,他說,本案已移送到有關部門調查。

至於彰銀繼續放款光洋科部分,丁克華說,金管會會了解這項放款,是否符合放款5P原則(貸款人、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確保、貸款人展望)

http://udn.com/news/story/6/1732805-%E7%AB%8B%E5%A7%94%E8%B3%AA%E7%96%91%E5%85%89%E6%B4%8B%E7%A7%91%E9%80%A0%E5%81%87-%E6%AB%83%E8%B2%B7%E4%B8%AD%E5%BF%83%E6%B2%92%E7%99%BC%E7%8F%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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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op8888.com.tw/wTopWeb/knowledge/HTML/Loan/5P.htm

所謂5P原則是銀行用來判斷錢借給你的安全性,以及可以借多少錢給你的五項評估標準

1.貸款人或企業之狀況(People):
指針對貸款戶的信用狀況、經營獲利能力及其與銀行往來情形等進行評估。


2.資金用途(Purpose):
銀行需衡量有意貸款者的資金運用計劃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明確且具體可行。並於貸款後持續追查是否依照原定計畫運用,去年頻頻發生的企業集團掏空資產,將資金挪作他用等不良的授信案件,便是起因於資金移作他用引發意外損失,導致無力還款而跳票才一一浮上檯面。


3.還款來源(Payment):
分析借款戶是否具有還款來源,可說是授信原則最重要的參考指標,也考核貸放主管的能力。授信首重安全性,其次才是收益性、公益性。通常借款戶是否能有足夠還款來源與其借款的資金用途有關;因此如果資金用途是依景氣及實際所需資金加以評估,並於貸款後加以追蹤查核,則借款戶履行還款的可能性即相對提高。


4.債權確保(Protection):
為了確保債權,任何貸款都應有兩道防線,第一為還款來源,第二則為債權確保,而擔任確保債權角色者,通常為銀行與借款戶所徵提的擔保品。當借款戶不能就其還款來源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仍可藉由處分擔保品而如期收回放款,也就是所謂的確保債權。


5.借款戶展望(Perspective):
銀行在從事授信業務時,須就其所需負擔的風險與所能得到的利益加以衡量。其所負擔的風險,為本金的損失與資金的凍結,而所能得到的利益,則為扣除貸款成本後的利息、手續費收入及有關其他業務的成長。因此銀行對於授信條件,除上述四個原則外,應就整體經濟金融情勢對借款戶行業別的影響,及借款戶本身將來的發展性加以分析,再決定是否核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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