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7日【林韋伶╱台北報導】

金屬靶材大廠光洋科(1785)昨到櫃買中心針對員工盜賣黃金事件說明,發言人陳裕明指出,目前為止實際發生黃金損失為450公斤,金額5.13億元,已列在去年財報中,然而因近期確認公司應有未入帳負債,需再補入2015年財報,估計損失再增加5億元,去年淨損將增至15億元每股淨損將逾3.7元

不過櫃買中心表示,光洋科並未具體說明員工不法轉出黃金損失450公斤,與內部帳務僅調整黃金存貨300公斤的差異原因,依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公告自5月10日(下周二)起變更為全額交割股。

光洋科連2年出現員工盜賣黃金造成虧損,經櫃買查訪與公司清查後發現,有名課長在2015年第3、4季藉職務之便,預售黃金給貴金屬銀行,卻將實體黃金出貨到香港且轉運遺失,遺失黃金總計達450公斤。

陳裕明指出,遺失的450公斤黃金金額約5.13億元,已認列在去年財報中,然而因為當初認為是「應收帳款」的銷貨收入,在回顧後發現實質上是「銀行借款」,因此除因實體黃金遭盜損失5.13億元外,在4月27日櫃買中心派員查訪後,公司確認這筆「銀行借款」必須回補,估計損失須再增加5億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60507/37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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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46sb05

1.事實發生日:105/05/06
2.公司名稱: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櫃買中心通知於105/05/06於櫃買中心召開記者會。
8.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5/05/06於櫃買中心召開記者會,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截至目前為止公司實際發生黃金損失為450公斤,金額為新台幣5.13億元,並於去年財
報反應該項損失,事實發生時間為104年第三季及第四季,係離職員工藉職務之便並未交
貨應銷售於貴金屬銀行,而是出貨到香港被轉運遺失,並非在工廠內遺失。
2.公司亦於去年財報依據貴金屬銀行提供之對帳單,確認對貴金屬銀行客來料數少認列
黃金300公斤
,進行帳務差異調整,此項差異和因貴金屬價格下跌兩項原因,亦反應於去
年財報提列之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新台幣6.18億元
3.此外,豐業銀行103年底客來料數與貴金屬銀行提供之對帳單差異,系統相關操作為離
職員工所為,是為帳務上的處理問題,事實上並無遺失黃金,公司將繼續追查帳務,以
提供櫃買中心後續查核。104年如第一段所述,公司確實只損失450公斤的黃金,亦反映
於104年度財報表達。
4.另,4/27櫃買中心派員查訪台中交易室時,提出450公斤黃金借款是否與貴金屬銀行借
料有關,經近期確認,公司應有未入帳負債,104年度財報需再補入,估計損失須再增加
約新台幣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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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本 4,086 (單位: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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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股海貓頭鷹  http://equity168.blogspot.tw/2016/05/20160516-1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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