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5日電)宏達電今天晚間公告,董事會決議,明日起買回4萬張庫藏股,每股買回區間價格47元到70元,買回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8億元

宏達電公告,自16日起到7月15日,買回4萬張庫藏股,預計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4.83%,買回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8億元。

宏達電指出,鑒於過去數交易日,公司股價受市場不同傳聞等外部因素影響,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自即日起執行庫藏股買回。執行價格區間依金管會法令規定,訂為5月13日收盤價(每股新台幣58元)增減20%區間。1050515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515502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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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何謂買回區間價格?公司應如何訂定?
答:
﹙一﹚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第五款之規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應訂定買回區間價格,並辦理公告申報。所謂買回區間價格應係指公司在預定買回期間,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所預定之最高及最低之買回價格。因此,買回區間價格應予明確訂定價格之上限及下限。
﹙二﹚上市上櫃公司對於買回區間價格之訂定,應考量目前股價、最近一段期間該股價之平均收盤價及波動情形、公司預定買回期間之營業日數及公司買回股份之目的等因素,以避免所定之買回區間價格不合理,致有誤導投資人或發生公司無法按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之情況。上市(櫃)公司經考量上述因素,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介於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二者取高)百分之一百五十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之百分之七十間為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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